运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运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

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沧州同天悦港店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赣南脐橙三唑磷项目不合格情况核查处置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赣南脐橙。被抽检单位:沧州同天悦港店超市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5年01月13日。不合格项目:三唑磷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赣南脐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销售以上食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