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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13批次)

发布日期:2025-02-17   来源: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陈屯镇小狄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3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国有土地南侧、国有土地东侧、小狄庄村集体土地西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的土地,面积约4.01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仓储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3月3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南陈屯镇姚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3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狄庄村集体土地南侧、国有土地东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西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的土地,面积约1.443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3月3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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