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开展运河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程序
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并遵守行业自律的代建企业,将推荐给符合电梯更新条件的小区,作为业主咨询、比选、确定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报名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在沧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承接老旧电梯更新项目要求,同时具备项目全过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相应能力,均可参与报名。
(二)履行责任原则。有意愿报名的代建企业,应切实担负起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履行建设程序职责,遵守文明施工要求,承诺积极为业主协调解决代建的相关事项,并签订《沧州市运河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自律承诺书》。
(三)评价惩戒原则。凡接到群众投诉或收到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负面评价的企业,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将以下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18730710001。
(一)《沧州市运河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
(二)《沧州市运河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代建企业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五)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提供企业简介,如基本信息、信用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业绩情况等(加盖公章)。
四、评审标准
报名结束后,由各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征集的代建公司从注册资本、资质等级、业绩、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筛选出3家代建候选企业,供业主自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6日)起5日内,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7:00(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沟通联络。
附件:1.
运河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代建企业信息表
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主办单位: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7-3024821 网站标识码:1309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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