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栏

沧州市运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区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5   来源:


按照市防办要求,625日前各县完成县乡两级防汛责任人公示工作,为了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运河区、镇办两级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沧州市运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25日


沧州市运河区2026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区级行政责任人

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董连喜

行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南运河张俊峰

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纪斌

沧州市运河区2026年行洪河道镇办行政责任人

南运河:西砖河村至北队村(左堤)尹志鹏;北队村至南环路(左堤)、永济路北至前程子(右堤)、永济路北至胡嘴子(左堤)刘家琦;南环路至解放路(左堤)、红孩口至解放路(右堤)郭清华;解放路至新华路(左堤)解放路至新华路(右堤)杨励强;新华路至永济路北(左堤)新华路至永济路北(右堤)白建霞。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7-3024821 网站标识码:1309030003

冀ICP备08005834号-2 沧公备130903020002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zsyhqwxb@163.com

党政机关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