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防办要求,6月25日前各县完成县乡两级防汛责任人公示工作,为了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运河区、镇办两级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沧州市运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25日
沧州市运河区2026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区级行政责任人
全区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董连喜
行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南运河 张俊峰
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纪斌
沧州市运河区2026年行洪河道镇办行政责任人
南运河:西砖河村至北队村(左堤)尹志鹏;北队村至南环路(左堤)、永济路北至前程子(右堤)、永济路北至胡嘴子(左堤)刘家琦;南环路至解放路(左堤)、红孩口至解放路(右堤)郭清华;解放路至新华路(左堤)解放路至新华路(右堤)杨励强;新华路至永济路北(左堤)新华路至永济路北(右堤)白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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