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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财政局2022年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30   来源:

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文件

运财双随机办【20228


运河区财政局

2022年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运河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运财双随机办【20222号),开展我局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71日至2022930

二、抽查范围:运河区行政事业单位

三、抽查比例:5%

四、抽查事项:会计信息质量

五、抽查内容:20211-12月份会计核算、账簿设置、财务年度预算管理等情况。

六、抽查具体安排:

1、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

4、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每次抽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运河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

2、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开、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加强信息反馈。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务求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双随机”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抽查监管水平。

运河区财政局

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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