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文件
运财双随机办【2022】8号
运河区财政局
2022年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运河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运财双随机办【2022】2号),开展我局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抽查范围:运河区行政事业单位
三、抽查比例:5%
四、抽查事项:会计信息质量
五、抽查内容:2021年1-12月份会计核算、账簿设置、财务年度预算管理等情况。
六、抽查具体安排:
1、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
4、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每次抽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运河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
2、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开、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加强信息反馈。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务求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双随机”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抽查监管水平。
运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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