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清单 | |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和南陈屯镇党委的决定、命令,保证市、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授权,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4.负责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5.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执法主体 | 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 |
| 办公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19号 |
| 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 |
| 通信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19号 |
| 咨询电话 | 0317-5300800 |
主办单位: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7-3024821 网站标识码:1309030003
冀ICP备08005834号-2 沧公备130903020002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zsyhq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