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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清单

发布日期:2024-04-17   来源:

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清单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和南陈屯镇党委的决定、命令,保证市、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授权,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4.负责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5.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主体 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19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通信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19号
咨询电话 0317-5300800

南陈屯乡执法主体信息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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